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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贺兰县志(上、下)

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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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贺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2月31日选举产生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规定,贺兰县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十一、十二届委员会每届任期(试读)...

贺兰县志(上、下)

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