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年开始,处理解决部分干部遗留申诉问题。为27名已到年龄的干部办理离退休手续。
1991年,按照规定,办理离退干部12人。对全县所有单位贯彻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