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人次,任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70人次。坚持依法行使任免权与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有机衔接,不断完善干部任后监督方式,把对“人”的监督融入对“事”的监督之中,全面了解被任命干部遵守宪(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