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公司法》修订后确立的“选择制”不应仅限于“单层制”与“双层制”之间的二选一,而应基于自治理论,赋予公司更多的监督机制选择权。从新《公司法》的文义解释与公司治理实践出发,双轨双层制作为新型公司监(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