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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产实务出发谈谈对《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的理解-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04期

从破产实务出发谈谈对《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的理解

作者:张腾霄 字体: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对该条规定中主债权罹于诉讼时效,抵押权是否当然消灭的问题目前观点有分歧,人大法工委编《物权法释(试读)...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