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   /   繁体
漫谈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解和适用-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06期

漫谈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马跃 字体:      

摘 要:因法律文书导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理论上认为,基于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导致的物权变动是私行为,例如,转让、抵押等,应以登记公示发生法律效力,才能对抗他人。而因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则(试读)...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第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