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了“院长发现”启动再审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