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书”后不久,应试举人多各归各省,康有为考中进士,授工部主事,他的弟子梁启超等和他一起留在北京。康有为又呈《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于1895年5月29日呈请都察院代奏。这次上书进一步申论了维新派的变法纲(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