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   /   繁体
第二节 刑事审判特有制度-彭阳县法院志

第二节 刑事审判特有制度

字体:      

  一、辩护制度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进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试读)...

彭阳县法院志

周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