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这趟去找小师弟王珉,是要从他那里取一样东西。那东西被我称作“红包诠”。我不知这名字是不是我的独创,顾名思义,它是用来诠释红包意义和寄托希望的一段话。再过十来天,我的孙子程达就要结婚了,他是我第一个宝贝孙子。为他准备的新婚红包上的文字,当然由我亲自撰写,并经过多次修改,最终定稿。我原本计划自己誊写,可自从生过一场大病,从死神手中侥幸逃脱之后,我忽然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变得拿不动笔。我惊惧,
1 阳台上的那条运动裤丢了。印象里它像一条干海带一样,在闲置不用的宝宝椅上搭了整整一个冬天。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孙晓梅几乎忘了它的存在,现在想要穿上出门时,却到处都找不到了。它还有配套的一件上衣,但因为晓梅平常骑车时喜欢将它当作防晒服,已经严重褪色。这条裤子,裤脚的内侧在一次爬山时扎出了一个小洞。这套运动服跟丈夫程东野的那身是同款。丈夫的那身因为经常穿着打篮球,也已经旧了,早就没再穿过。孙晓梅正焦
读完程相崧的两个短篇小说《寻衣记》与《红包诠》,不禁令人想起俄国作家果戈理所说的两类作家:一类“不曾从高处降临到他的贫穷、卑微的同胞中间去,不曾接触过尘世,而始终整个儿沉浸在那些超凡脱俗的高贵形象之中”,用令人陶醉的迷雾遮蔽了生活中的愁苦,只展示崇高的灵魂,读者称其为神明似的作家;另一类“把辛酸而又乏味的人生道路上的冰冷的、平庸的性格的全部深度,统统揭示出来”,通过直面人性的复杂与暗面,尤其是那些
1 忙过秋收,夜幕降临之后,健身娱乐广场又热闹起来。每天晚饭之后,为了消食,我都要沿着村路去转悠一圈,经过广场时看到健身器材有空闲的,也上前运动一下,还会边运动边和乡亲聊一些家常。从扶贫到乡村振兴,驻村已七年有余,乡亲们和我相当熟了。这个广场也是经我各方面争取和张罗资金修建而成的,看他们高兴,我在这儿心情也愉快。 在漫步机那儿,我和巧婶子聊了一会儿,聊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前几天巧婶子一家四口在地
“如果你在这里杀掉我,再把我丢进树林,应该没人能发现。” 妤说这句话时,摇下了她那侧的车窗。风声一时如涛,涌进这辆狭小的五菱宏光MINIEV,盖过她的声音。 他问:“你说什么?” 妤关上窗,重复一次:“你在这里把我杀掉也没人能知道。” “对呵,你家里人还以为你在西双版纳出差呢。”他的右手松开方向盘,落在她的大腿上。车内的空调开到最大档,他的指尖冰凉。“但如果真杀了你,我会把你做成标本带回家
处理完二叔徐文亮的后事,我在整理他房间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了一张照片。我把它拿在手上,仔细端详着,仿佛置身梦中,内心不由得翻江倒海起来。 二叔既是我童年时期的玩伴,又是好朋友。那时候,二叔正在师范学校读书。学校离我们家很近,他每天步行上学放学,顺便接送我上幼儿园。下午,二叔把我从幼儿园接出来后,我们并不直接回家,而是去工商河边,或者钻过动物园一段隐蔽的围墙上的洞,到动物园里玩。那里有很多小朋友,
“为北京回来的好哥哥,干一杯。” 四个酒杯碰在一起。游客中心二楼的露天平台上,摆着一张大方桌,四个中年男人各坐一边。提议干杯的是个光头胖子,老王。他是四个人中高谈阔论的那一个,是这里的主人,山谷中这个景区的董事长。他的右手边,一个瘦高的英俊男人喝了一口酒,露出羞涩表情,好像突然明白,自己就是那个“北京回来的好哥哥”。北京哥的右手边,一个大红脸。大红脸的右手边,一个络腮胡,他高声感叹了一句“天凉好
1 凌晨一点三十,孟颜揉着惺忪睡眼抵达了“战场”。客厅里一片狼藉:倒伏的盆栽,碎裂的玻璃和瓷器,红酒溅在墙上,触目惊心,宛如猩红的血迹,将此地衬得如同杀人现场。常玉的画从墙上掉了下来,被利物劈成两半,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 孟颜穿好鞋子,走进客厅,小心翼翼地收拾起地上的玻璃,声音尽可能轻,动静尽可能小,不然惹恼了主人们,今夜她可要遭殃了。她戴好手套,将碎片一片片拾进垃圾桶。收拾完这一切后,她没有
肖副所长决定亲自会一会这个“肇事者”。 姓名? 张自清。 年龄? 19。 肖副所长不由自主地抬眼望了望,一个19岁的年轻人,面孔看起来怎么这么沧桑?他若不说,旁人一定以为他是二十好几的人了。但这漫不经心的一瞥,却让肖副所长心里“咯噔”一下,这张脸,我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你知道为什么到这里来吗? 不是说,我夜里飙车扰民嘛。 肖副所长突然一个激灵,他想起来了。这张脸,他确实见过
肖二每次来茶社,都是坐在众人身后的角落里,一声不吭地听人们海阔天空地侃大山。侃到高兴处,众人哈哈大笑时,他也附和着满脸堆笑。 茶社本来就是一个耍场,客人大都来自五湖四海。茶社孙老板初中毕业后便来到省城闯荡,深谙待客之道,沏茶时,从不忘给坐在角落的客人也递上一杯热茶,让每个客人心里都暖融融的。肖二的那杯茶自始至终都是满的,孙老板在下一轮给客人沏茶时,到了肖二面前,肖二都是客气地摆摆手谢绝。 孙老
有一段时间我是在树上度过的。那一年我9岁,上三年级,是一个性情孤僻的小男孩。放学后没什么朋友玩,我就学着鸟儿的样子,在河边树上搭了个窝。窝里有我的望远镜和一只木弹弓,那是爸爸送我的礼物。 我搭窝的树是一棵巨大无比的合欢树,也是镇上最大的树,夏天开满粉红色伞状花朵。但我不喜欢花,我只喜欢它傲视群树的高度和它枝蔓婆娑密不透风的私人空间。我喜欢一个人扒开枝叶俯瞰小镇的感觉。 小镇其实也没啥稀罕的,无
二爷姓杨,已经八十有余。那天,我看见在墙根晒太阳的他戴了一顶皮帽子,像换了个人似的,眼瞅着精神起来,便走上前聚精会神地打量。那帽子简直赋予了他一种看不见的魔力。他指着帽子,声音扯出筋道,对我说: “小子,看清了,这可是个狼头帽!” 他不说,我还真看不出来。这团杂草一样的东西晦暗无光,正散发出腐烂黏着的气息。仔细看,两侧果然耷拉着软塌塌的、核桃大小的耳朵;两只狼眼玻璃球一般,黑色眼珠已经褪色;帽
这个世界上大抵有两类人:一类人只顾低头走自己的路,专心过自己的日子,独自品咂属于自己的那碗人间烟火;还有一种人,来到人间便肩负着使命,不仅要过好自己的日子,还要不遗余力地帮助、托举、成就其他人。创办免费女子中学的张桂梅老师,护送台湾老兵骨灰还乡的高秉涵老人,创办“一元钱抗癌厨房”的万佐成、熊庚香夫妻等,他们都属于第二类人。世界因为有了第一类人而充实美好,更因为有了第二类人而璀璨晶莹。 我在电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