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历史 | 辰在斗柄,星在天童”发微
文学·历史 | 辰在斗柄,星在天童”发微
摘要:《国语·周语》所载伶州鸠论武王伐纣天象中有“辰在斗柄,星在天黿”一则,其中“辰”与“星"之释义,不宜囿于旧解,即“日月之会”与“水星”之说,而应分别理解为“大火”与“参星”。原句旨在描绘:大火星悬于斗柄之位,参星显耀于天黿之域。伶州鸠提及此二星象,实含天命更迭、商周鼎革之隐喻,并非天文观测实录。《管子·四时》中的西方之“辰”与东方之“星”,亦应解读为“大火”与“参星”。清华简《五纪》述有“日月星辰岁”五纪,其中“辰”“星”则分别指“十二辰”与“二十八宿”,有别于《周语》的“五纪”,产生时代稍晚。《尚书·洪范》另记有“岁、日、月、星辰、历数"的“五纪”体系,其时代应更为久远,可视作其他“五纪”以及“五方”系统之滥觞。